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水科科发〔2024〕6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中国水科院科技奖)面向社会开放,国内渔业科研、教学、推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奖励范围包括基础研究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二、成果内容要求
(一)申报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
(二)作为第一完成人,当年度只可申报1项中国水科院科技奖。
(三)经评审未获中国水科院科技奖的成果,须间隔一年后才可再次申报。
(四)申报成果应选择申报奖项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选项),每个申报项目只能参评一个等级奖项。
(五)申报各等级奖励的主要完成单位,特等奖不超过10个、一等奖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7个;主要完成人,特等奖不超过20人、一等奖不超过20人、二等奖不超过15人。
(六)申报成果须是已通过成果评价的水产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水产科技成果,可视同已通过成果评价:
1. 根据项目或课题任务书(或合同),经任务下达的主管部门正式验收并出具证明的;
2. 已经在实践中证明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出具证明的;
3. 核心技术已经获得发明专利的;
4. 已通过全国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水产新品种;
5. 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
6. 纯理论研究成果已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的。
三、成果公示
各申报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申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方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申报书。申报书是中国水科院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 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40页。
(1)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
(2)代表性论文、论著;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4)第三方评价(成果评价报告或视同已通过成果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查新报告(2023—2024年度查新);
(6)应用情况和效益等佐证材料(应用证明);
(7)其他证明。
(二)报送要求
1. 材料填报。成果完成单位向中国水科院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发送邮件(kxjsj@cafs.ac.cn)申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根据《平台操作指南》为成果完成人创建个人申报账号。成果完成人用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奖励工作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南》填写申报书中相关内容。
有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以原件扫描形成pdf式文件上传至“奖励工作平台”,文件总数不得超过40个。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给成果完成单位。
2. 成果推荐。单位管理员登录“奖励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指南》在线审核成果材料,并点击提交推荐给奖励工作办公室。
3. 材料报送。成果完成单位完成提交推荐后,成果完成人方可通过“奖励工作平台”,打印带有水印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申报书及附件合订材料一式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并分别标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须一致,所有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
成果完成单位以正式公函形式统一报送材料,内容应包括公示情况、推荐数量等;公函须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一览表》。
4. 网络填报起止时间。“奖励工作平台”将于2024年6月25日9:00开通,2024年7月31日17:00关闭,请于该时间段内进行网上填报。
5.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公函、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8月3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请注明“科技奖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及材料受理
联 系 人:王 书 胡博旸
联系电话:010-68673918
E—mail :kxjsj@cafs.a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研处
邮 编:100141
(二)技术支持
联 系 人:孙英泽 王 祎
联系电话:010-68673937
E—mail :cafsinfo@cafs.ac.cn
附件:1.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一览表
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
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