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鉴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经研究,定于2021年5月下旬举办一期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培训班,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一)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
(二)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C/T 9102-2007)。
(四)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污染源鉴定技术方法。
(五) 《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GB∕T 21678-2018)和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与名额
(一)培训对象:从事水产、资源环境等行业相关工作的管理、技术、科研和推广人员;
(二)培训名额:本期培训班限200人,报满即止。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5—28日(25日报到,26—27日培训,28日学员返回);
地点:云南大理(酒店地点详见正式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19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为避免报到时学员集中缴费造成人员聚集,本次培训鼓励学员提前缴费。如在2021年5月21日前缴费,费用为1500元/人。请学员将培训费汇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备注“学员姓名+污染事故培训”。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
户 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账 号: 11210401040003259
五、其它事项
(一)因培训场地所限,为确保培训质量,将严格控制培训人数,如报名人数超额,将按照报名和缴费先后顺序安排学员参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请认真填写“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lidonghao@cafs.ac.cn。
(三)正在承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鉴定项目的学员,如有具体问题,可提前准备好项目材料,培训将安排专家答疑。
(四)学员自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全国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技术审定委员会(农业农村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颁发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鉴定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班不设接送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六、主办单位和联系人
主办单位:全国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技术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李东浩 穆希岩
电话:010-68673951 13260369920 13811369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