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船舶对大气的污染,日本国土交通省综合政策局海防法修改办公室致力于 “防止船舶污染国际条约(MARPOL条约)”附件4的国内法制化,并于2月23日发表了防止海洋污染和海上灾害等法律的修改法案概要。根据该概要,针对船舶发动机氧化氮排放规定和船舶使用燃油规定等的要求,提出以下4条规定:①船舶用发动机的规定;②船舶用燃料的规定;③船舶产生废油等的规定;④检查合格的船舶发给国际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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