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制定了关于鱼藤酮、木贼属提取物和盐酸奎宁不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附件I中并且撤销包含此类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欧盟委员会决议草案。
该决议草案规定上述活性物质不包括在欧共体肯定列表中并且成员国必须撤销包含此类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本决议只涉及此类物质的上市,不影响欧共体或成员国相关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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