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日,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中国输美的淡水小龙虾尾肉所适用的反倾销税令进行日落复审调查,上述反倾销税令自1997年9月开始征收,并将于今年8月到期。美国商务部要求利害关系方在10天内向美商务部提交书面文件,并在30天内提交实质性答复。美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利害关系方在50天内对立案公告进行答复。
请涉案企业参照上述期限,积极开展相应的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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