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塞舌尔《民族报》报道,塞政府宣布:渔民将要花更多的钱买燃油,但可以得到税收优惠,实质上仍能得到低于正常零售价的价格优惠。从九月初起将实行新的燃油促进方案,它从财政上更能保证持续性,其目标将是遏止滥用当前的燃油凭证体制情况,确保捕捞作业的责任性。
所有注册的全职船主将要支付到岸价(包括成本、保险和运费)+处理费的燃油,但不用支付贸易税和货物和服务税。当前渔民们购买燃油的价格低于政府的进口价,这种情况是不能持续下去的。新规定使渔业和其它行业一样,不再对到岸燃油进行补贴。《渔业促进法》也将相应修改。政府还决定对于捕捞高价值海产——鲨鱼翅和海参——的船主不再给予税收优惠。
有关当局指出,注册的渔船主,特别是手工捕捞业,一直以3.27卢比/每升柴油(比当前到岸价低66%),和5.76卢比/每升汽油(比当前到岸价低28%)的价格购买燃油。这一补贴现在每个月要花掉政府250万卢比。
渔民新燃油制内容如下:从9月1日周一起,将不再发行新的燃油凭证。所有燃油凭证必须于8月31日前领取。塞舌尔渔业局(SFA)已经做出安排,马埃、普拉兰、拉迪格岛的注册船主自8月29日周五至8月31日周日从早八点到下午四点领取燃油凭证。至8月31日仍未领取的燃油凭证将不予发放。
从十月一日起,将引入返款制度,所有注册船主将以全额零售价(在塞舌尔随后确定的指定加油站)购买燃油,随后将退税(贸易税和货物和服务税)。所有注册船主将出具一本简单的日志,记录他们的捕捞行程,捕获量及购买的燃油数量,还有购买燃油时的收据。这些文件将一并交给塞舌尔渔业局。
为了加快返款速度,区行政办公室将被用来供船主们申请返款和领取退款。预计处理返款将需要10个工作日。
塞舌尔财政部和渔业局承认,新的措施将会使渔民/船主的运营资金紧张,因此已经做出决定,将根据有关当局确定的船主们消耗的燃油,向每个注册船主(从事鲨鱼翅和海参捕捞的除外)提供运营资金。这些现金预付款要在一年内偿还,按月从返还的贸易税和货物和服务税中扣除。塞舌尔渔业局将建立一个负责这项制度的专门办公室。塞舌尔渔业局还将对目前分配给船主的燃油展开一项审查。最高限额将厘定,任何增加都要有捕捞活动和消耗的证据支持。
作为这些措施的补充,到2008年年底前,所有渔船将安装渔船监控系统(vessel monitor system,简称VMS)和海上安全警报。还将要出台VMS管理新规定,因为许多船主现在没有按要求开启他们的VMS,燃油返款将不会发放给那些没有按要求开启VMS的船主。
塞舌外交活动渔业局还将加派人手到现场,确保正当地收集与核实渔业数据。它正在考虑推出在马埃岛周边指定到岸地点作为官方到岸地点(马埃岛、普拉兰岛和拉迪格岛),并在那里派驻渔业局官员。这些措施的磋商将在政府与注册船主和渔民于九月召开的会议上进行。
塞舌尔政府承认,燃油成本的任何增长都将影响鱼价,特别是当前燃油占到捕捞成本50%以上。然而,据预计,根据推出上述措施之前的评估,对鱼价的影响将会减小。
塞舌尔渔业局已经确认,根据燃油成本的有效增长,它预期鱼价,特别是在未来捕鱼旺季,增长不会超过30%。然而,塞舌尔渔业局指出,它希望鱼产品收购单位考虑调整他们的收购价格以保证渔民也有收益。鱼价不受调控,有关当局表示,它们希望供求最终决定价格。
人们普遍认为,有必要使业界充分了解为什么政府采取此种措施。业界代表们对政府的立场达成了一项谅解,并支持推出这项制度,尽管承认鱼价普遍上涨已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