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认监委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组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2017年度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飞行检查,检查组成员由哈尔滨检验检疫局高岚处长、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佟晓芳院长、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贾宏新院长、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峥处长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傅张杰处长等5位专家组成,中心主任王鲁民副所长全程参与了此次飞行检查。
检查组专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等相关法规,对中心的法律地位、管理体系、样品管理、检验管理、数据报送、质量控制等环节中的26个条款进行了逐一审查,并对中心具备的苯甲酸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盲样考核。
经过1天的评审,5位专家对中心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中心的质量体系和检测工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同时对中心质量体系的3个条款提出了进一步改进意见。最后检查组组长高岚宣布中心现场通过2017年度国家认监委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飞行检查,并希望中心今后多加强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内部自查,使检验检测工作能更合法、合规。
飞行检查是国家认监委对获证机构进行监督评审的一种临检形式,通常提前24小时通知,评审时间为1天。本次飞行检查的顺利通过,是对中心日常基础工作和检验能力的肯定,中心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质量体系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