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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所与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09-10-27 00:00:00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提出的:“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的指示精神,10月19日,黄海所与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青岛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从而启动了黄海所和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全面战略合作。仪式由黄海所党委书记葛相安主持。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赵裕寿副局长指出烟台市海洋与渔业领域与水科院黄海所开展战略合作,标志着双方合作在产学研合作模式上又向更高的目标、更新的领域、更深的层次迈进了一大步。今后,将搭建起双方全面深入合作的新平台,为烟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为双方谋求更大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烟台市海阳黄海水产有限公司刘寿堂总经理和莱州明波水产有限公司李波总经理分别回顾了公司与黄海所在海洋渔业领域的合作经历。他们指出,公司在黄海所等科研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由弱到强,由小到大,希望今后与黄海所的合作更加紧密,使公司得到更大的发展。

黄海所所长王清印研究员提出:一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黄海所与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在海洋渔业领域的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原有的基础上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企业为黄海所提供平台,黄海所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二是黄海所作为国家级的海洋渔业研究所有责任为推动烟台市渔业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打造蓝色经济区,为双方的共同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目前也是启动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大好时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为实现共赢打下良好的基础。

黄海所副所长李健、殷邦忠、金显仕、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商志强以及企业界的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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