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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工作布置会”
2007-07-26 00:00:00  来源:

7月23日,我院在上海召开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工作布置会”。院长、院党组书记张合成和副院长刘红梅出席了会议。

会上学习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农办财[2007]105号)、农业部财务司《关于报送农业部科学技术类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计划的通知》(农财预函[2007]18号)、《关于报送农业部预算财政拨款执行情况的通知》(农财预函[2007]24号)、《关于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农财会函[2007]24号)、《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补充通知》(农财预函[2007]26号)、《关于填报2006年度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项目执行进展情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按项目分类通报了院属各单位截止2007年7月16日的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刘红梅副院长向与会人员转达了财务司、科教司领导对大家的问候,传达了财务司、科教司领导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工作要求。

会上,预算执行进度比较好的研究所介绍了经验和做法,各单位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就难点和敏感问题进行了探讨,就下一步如何又好又快地做好预算执行工作进行了研讨。

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在介绍工作经验时讲到,预算执行的比较好,主要是采取了“三个一”的落实措施。即:抓住一个关键。就是强调“早”字这个关键。即对预算执行工作早计划、早预算、早安排、早洽谈招投标、早草签合同,做到款到货到,款到工程开。采取一个手段。采用适当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如在科研基本业务费项目预算的执行中采取了三年项目统筹滚动安排的措施,使项目执行进度加快并有利于科研基本业务费的有效使用。确定一个重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重点负责人、重点执行人、重点监督检查人,确保项目执行安全运行。

东海水产研究所在这项工作中,主要是从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和执行人学习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意义,克服“小农意识”,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不要因为一些小事拖延项目实施,造成资金流动不畅、延误科研事业发展。平时要注重积累科学执行预算的经验,不仅在编制预算时要科学认真,在执行预算中更要把握科学的态度。针对该所修购专项中设备购置比重较大的特点,他们采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加强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和品牌采购的意识,加快了项目执行进度。同时也规范了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资金安全得到了保障。

张合成院长做了总结讲话。他对我院下一阶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张院长指出,做好我院的预算执行工作,第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背景和意义。要认识到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大措施;是中央对“三农”科研单位投入大幅度增长的背景下,强化预算管理的重大措施;是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意识的重大措施。他强调指出:这项工作是财政部和农业部的紧急部署,各单位一定高度重视,服从大局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第二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措施。一是按要求上报进度报表,上报的预算执行进度报告一定要按时认真、实事求是。二是要学习和借鉴有关单位在会上介绍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按时把自己单位的工作做好。第三要把不违反财经纪律和保证资金安全作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前提和基础。绝不能为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而将执行程序简化或省略,要从提前做好准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讲求科学的方法方面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第四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预算执行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要点:一是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工作负总责,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处长要为本单位“一把手”把好政策、制度和落实关。二是加快预算执行工作的措施要得力,工作要落实到位,责任要到人。科研业务部门和重大项目的执行人、主持人要清楚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各单位要坚持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做到心中在数。要核查已支出资金的手续和使用是否与预算内容、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程序要求等相符。财务、条件、科研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资金安全,程序合理,进一步健全资金监管制度。

与会的同志们认为,从过去努力争取资金,到今天加快执行预算,大家在认识上需要一个转变过程。加快预算执行是新形势下遇到的新问题。院里召开这次会议很及时、很必要,明确了工作指导原则,交流了各单位的方法措施,提高了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对落实农业部对这项工作的目标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会议由刘红梅副院长主持,院财务处、科研处处长,院属1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和各单位财务处长、科研处处长等近5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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