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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称号
2010-07-15 00:00:00  来源:

2009年,我院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以落实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平安单位”建设,加强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了院内部安全与稳定,为首都的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关于表彰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的决定》,我院再次荣获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称号。2010年,我院继续将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安全工作培训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为维护全院内部安全与首都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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