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我院就规范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召开视频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李杰人主持,副院长刘红梅,院相关处室负责人,院属各单位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领导、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主持人、实验室主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红梅副院长结合今年7月中旬,我院在长岛站召开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上的有关具体案例,从目前课题经费使用中存在的课题成果反应不真实、配套资金不实、预算调整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挤占挪用课题经费、超范围列支劳务费、超范围支出专家课题管理费、课题验收前突击花钱、无预算支出出国费、虚列支出等问题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单位科研和财务人员,就案例中的问题,检查是否有类似问题存在,及时整改,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发生,使用好管理好科研课题经费。
李杰人副院长就下一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一要充分重视课题成果的真实性问题。严禁将与课题无关的成果(包括成果内容、取得成果时间、参加人员)列入课题成果参加验收。二是项目预算调整、内容变更要认真履行报批程序。三是继续加强会议费的管理,严禁在课题中列支不相关的会议费开支。四要重视外拨科研经费的管理问题,特别是加强拨付企业科研经费的管理。拨给企业的经费,要督促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要加强对外协经费的跟踪管理,要求协作单位定期上报经费使用情况。五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观念上牢固树立起科研经费是国家财政资金的清醒认识,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职责、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杜绝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