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视频会议,布置2013-2015年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规划(第三期修购规划)及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2013年部门预算工作。副院长刘红梅出席会议并传达财政部及农业部关于第三期修购规划文件精神,就我院第三期修购规划提出要求。
刘红梅副院长指出,第三期修购规划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大幅度提高农业科研设施条件水平”的总体要求,根据我院发展目标,围绕“十二五”时期全院十大重点研究领域对科技条件建设的需求,以提升能力为基本目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院所科技创新条件平台,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刘红梅副院长对规划编制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修购规划编制要着眼长远,要按照“设施现代、仪器一流”的标准选择实施对象;二是修购规划编制要着眼绩效考核,做到看得见、摸得着、能量化、可考核;三是修购规划和项目申报要提前考虑到预算执行进度的可行性;四是各单位要增加对修缮类项目的考虑,进一步向修缮项目倾斜,避免重复申报仪器设备。她还对各单位小型资源调查船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会上,财务处处长潘咏平传达了农业部财务司邓庆海巡视员在2013年农业部部门预算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精神,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预算执行工作,特别是几个关键时间节点的预算执行进度,确保2013年预算不受影响;财务处副处长曹小柯对全院第三期修购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明确了第三期修购规划的工作要求、指导性控制规模及时间进度要求等;财务处副处长叶秋对2013年全院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还传达了农业部部门决算及业务工作研讨会的有关会议精神。会议内容充实、布置及时,为下一步两项重要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院属各单位主管财务及修购专项工作的领导、财务及条件部门负责人、有关财务人员、科研人员共19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