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信息>>通知公告>>正文

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2023年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31 17:38:08  来源: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农科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水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三、调剂基本程序

水科院可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农科院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中调剂。

(一)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46日正式开通。我院将于4600:00-13:00开通调剂系统,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二)考生筛选。水科院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水科院的复试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预计为49日。

(四)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调剂专业

(一)合作培养考生目前缺额专业有水产学学术学位(下设有水产养殖、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2个专业方向)和渔业发展专业学位(下设有水产养殖、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2个专业方向)。

(二)我院暂时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三)调剂咨询电话:洪老师,0532--85817503。

四、工作要求

(一)为方便考生调剂,水科院将及时告知调剂考生复试结果。

(二)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本办法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如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农科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上一条:上海海洋大学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2023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条: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2023年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